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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用热 拒绝违规①
编辑:admin(admin)    录入日期: 2021-11-19 16:13:56.0    打印
关键字:        点击量:752次

 

 

有限的资源,无限的循环,为了共建绿色港城,实现环保供暖,我们一直在努力。安全有效的使用供热设施直接决定了您在家中能否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热用户一些违规用热行为将会影响供热室温。你知道违规用热行为有哪些吗?违规用热要受到哪些处罚,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是怎么说的!

 

一、违规用热行为有哪些?

 1、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
 2、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
 3、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核改地暖等改变用热性质;

 4、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5、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6、擅自扩大用热面积、改变房屋机构影响供热效果;
 7、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热用户实施前款行为导致室温达不到标准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用户或者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章用热要受到哪些处罚?

实施违章用热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三、在供热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哪些行为?

 

1、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

2、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3、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

4、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

5、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6、在供热管道穿越河流标志区域内抛锚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热管道安全的作业;

7、爆破作业;

8、其他可能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四、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将受到哪些处罚?

在供热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实施以上第1-8项行为的,供热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下列规定予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1、擅自移动、覆盖、拆除、损坏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标志、违规用热行为的,对个人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阻挠、拒绝抢修供热设施,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可以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希望广大热用户规范用热,杜绝违规。同时欢迎拨打电话7668890对实施私自用热、违章用热或实施供热设施安全禁止性行为的进行举报。

 

 



秦皇岛富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fuyangreli@163.com    电话:0335-766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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