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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温管理办法
编辑:admin(admin)    录入日期: 2014-10-23 16:05:56.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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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富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测温管理办法

     根据秦政【2000】181号《秦皇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户室内采暖温度标准的精神,制定客服中心测温管理办法。以便于大家共同遵守,践行承诺,诚信服务。

一、温度标准:执行秦皇岛市正常室温标准不低于18℃。

二、测温时间:

规定在正常供热情况下,除10:00至14:00以外的时间可以测温。热力站供暖的小区,原则上是任何时间都可以测温;锅炉房供暖的小区,则要避开停炉清灰时间。

三、测温方法:

测温统一使用电子测温仪,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用户监督下进行。

要求在门窗关闭的情况下,房间对角线交叉点,距离地面1.5米高度,手拿测温仪且不触碰测温仪探点,待一定时间(约几分钟)后显示温度稳定,不再变化时的温度即为实际室温。

四、测温登记表的分类、填写规范及保管归档

1、测温登记表分为两类:即,测温表和测温普查登记表。

2、填写规范:所有登记表要求书写工整,不得涂改。入户测温前要测量并登记室外气温,测温员签字。测温时间一栏要写明年月日,精确到几时几分。测温原因及备注一栏,要写明用户家的详细情况,如是否有未计算面积的贯通间(或阁楼)、是否木地板隔热严重、把房山、一楼或顶楼、楼上未用暖、室内暖气少、有无开窗户(或开电暖气、空调、生炉子等)影响室内温度的因素。所有测温登记表都要求用户签字确认。

3、管理所或收费员测温单,要及时录入电脑,方便及时查询。供热运行期间测温表原件在管理所保管。待采暖季结束后,管理所收齐所有测温登记表,按小区分类后交至客服中心统一归档。客服中心负责整理不达标用户信息,作为用户减免热费的依据。

五、测温普查

1、为深入群众了解实际室温,及时掌握各小区供热情况,调整热网平衡,公司在供暖期内每月组织一次室温普查。

2、普查由客服中心组织机关各部门、管理所共同进行,采暖季内以每月一次、每小区2%比例的抽查形式,针对远、近、高、低筛选测温点,报供热部审核后,对测温点走访普查。

3、测温普查登记表由客服中心统一制作,并于每月中旬通过OA将登记表和测温人员安排派发到各部门。测温人员集中三至五天时间完成测温任务,交回普查登记表。

4、客服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普查统计表、测温报告、普查户明细通过办公OA派发到相关部门(普查统计表分为16度达标和17-22度达标两种标准)。

六、本办法由客服中心负责解释,财务部监督执行。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秦皇岛市富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2月15日



秦皇岛富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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