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7日,公司安保部对办公楼和热源厂周边监控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热源厂周边监控录像的保存时间只有45天,根据《城镇供热行业反恐工作标准》中对监控设备的要求,规定监控设备录像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天。对此,公司对热源厂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扩容,目前已完成现存储设备的升级扩容工作。下一步,安保部将按照标准不断完善反恐工作的人防、物防、技防,坚决执行上级指示,打牢反恐工作基础。